据20151129《环球时报》——
       自称“台独克星”,多次举报“台独”分子的台湾歌手黄安,日前被台湾音乐工作者杨缅因质疑为“台独”分子,岛内亲绿媒体甚至称黄安为“台独卧底”。29日,黄安就此事向《环球时报》独家回应称,“这是一篇明显不够水平的抹黑文章。看来我打得‘台独’哇哇叫,打到了七寸,所以才会劳师动众抹黑我!并试图利用网络效应散播谣言,破坏我的形象”。对于杨缅因质疑《新鸳鸯蝴蝶梦》的做法,黄安表示,这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据台湾三立新闻网及《自由时报》等29日报道,曾任柯文哲竞选网络文宣的音乐自由工作者杨缅因,日前在《想想论坛》发表文章称,自己在聆听黄安颠峰之作《新鸳鸯蝴蝶梦》时,听出了作为“反独先锋”的黄安是“台独”分子的3大证据……
       杨缅因表示,首句“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就露出破绽,因为“离我远去不可留”是象征分离主义,且为什么水不往其他方向流,一定要往东流呢?另外,黄安把诗句“明朝散发弄扁舟”改成了“明朝清风四漂流”,其实是暗指台湾现状,指涉继承中国法统的“明朝、清朝遗风”已经四方漂流。
       黄安对《环球时报》记者称:“杨缅因自行发挥说,我的歌就是日本皇民文化,这种偷换概念的胡说八道,可以啊,你叫杨缅因是吗?美国有个缅因州,你爸爸给你取这个名字,是不是向美帝致敬?台湾一向是当美国人的看门狗,还自己花钱买骨头。按照‘离我远去不可留’象征着分离主义的逻辑,我也可以合理怀疑你全家吸食可卡因,因为你的名字里有个‘因’字,这不是明显的胡说八道吗?”黄安还称,“如果说我《新鸳鸯蝴蝶梦》中的‘昨日像那东流水’是‘台独’,那写过‘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的李白也是‘台独’分子咯?荒谬!”

【我评】这个杨某人,恶毒而浅薄,像煞是“梁效”出身的!对付这种文狗,大可以毒攻毒。黄安的反诘已达99度,最后1度在对汉文化的通晓中——其中的一句话可以这样写:“我也可以合理怀疑你全家吸食毒品,你的名字『就露出破绽』——因为缅因二字『象征』‘缅’怀海洛‘因’、可卡‘因’。经过这一番鞭辟向里的分析,你还敢不承认吗?嘿嘿!”


P.S. 20151205
据《百度贴吧》——
       『近日,台湾电影《我的少女时代》在大陆热映,但在电影上映后黄安检举揭发称该电影的制作公司是支持台独的。不过,高晓松表示自己仍然会去看这部电影,……“我大好男儿,怎能听黄安摆布”。』

然后是黄安对高晓松的说法进行回应——
       『关于某“酒驾名嘴”对我反台独的指教,我的回应:1,俗话“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我的教育水平仅是普通大学毕业,但不影响我爱国,知识分子喜欢装无政府主义犯,我跟他们没话说。2,你的学习好是因为你我长相不同,一个人长成你那样,学习不好还有希望吗?3,我反台独,有美国人【按:高是美国籍】什么事?』

posted @ 2015-11-30 15:57 Monday sslab 阅读(629) 评论(0)
说一个买月饼的故事:现在上海人流行吃“光明村总店”的鲜肉月饼;我的朋友蒋长春要为孙女买,就起个大早从浦东赶到淮海路,当时是7点零几分。看到排得长长的队伍,打听要排多少时间,人家告诉他,大约下午三四点钟差不多可以买到了。一路无话,直接说下午4点:眼看将要轮到他了,过来一个在旁边察言观色的中年人,对他说:这家店规定每人限购6盒;侬假使不需要这么多,那么把多余的卖给我,100元一盒(原价40元)!长春兄心很平的,说:这样吧,我也不要赚你这么多;我把位子让给你,你买后送一盒给我就可以了。那人感动得无可无不可,非要送给他两盒才稍觉心安……
posted @ 2015-11-29 10:39 Sunday sslab 阅读(530) 评论(0)
一.据20110609《华夏时报》——
       『当罢免村主任的投票权遭遇巨大阻拦时,是放弃投票还是冲破阻力?福建沙县洋坊村数百村民选择了后者。
       6月5日……现场竟然来了大量警车,除了警察和手持盾牌的防暴队员,还有消防警、交警、便衣和政府公职人员在内,接近两百人。
     “政府组织了一两百人的所谓维稳工作队,从前一天开始就入户劝阻村民不要投票。”多位村民在投票现场对记者表示,维稳工作队下发的传单指出,此次罢免村主任的行为是违法的,组织、参与投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而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政府就组织了70人的工作组下派村里,工作组大部分由洋坊村走出去的公务员和教师组成,被要求未完成工作不得回原单位。
       8∶30左右,村民们在村委会大楼前拉起横幅,设置投票箱,为投票做准备。在准备过程中,村委会大楼上的喇叭响起,开始播报“官方认定此次罢免投票为违法行为”的通告。此举激起了村民们的回应,一位村民代表手持扩音器高喊罢免合法,宣称按照村民组织法,达到法定人数即可启动罢免程序,他号召村民积极投票。一边,一部分村民纷纷靠近投票区域,另一边,一位政府部门干部手持扩音器喊话,要求站在远处的维稳工作队员向前行,劝说阻止村民投票。
     僵持之际,一位年近八旬的村民挑着两个粪桶走进广场,靠近维稳工作队员,一勺勺倒出粪水,令维稳队伍后退出一大片空地。这位名叫徐阿红的村民在投完票后对记者表示,村里的耕地快被卖光了,他们以后将无法生活。他认为,只有罢免村主任,才能收回他们的地,而政府不让罢免令他很气愤。』

二.@天涯历知幸——
       『来自某姑娘的现场直播:一孕妇,和老公一起来办业务,旁边一姑娘,穿的衣服上印了一只猫。孕妇老公问姑娘:能不能请你离开我老婆的视线范围,我太太害怕。姑娘不乐意,孕妇嘤嘤哭起来,孕妇老公暴跳如雷的和姑娘吵架中。
       大堂经理上去劝,孕妇哭哭啼啼:她属老鼠,怕猫,医生说她大龄,不能受惊吓,刚刚被吓到了,现在肚子好痛。孕妇老公指挥保安控制住姑娘,他要打110报警,打120叫救护车。然后,大堂经理、保安、姑娘、围观群众都保持同一个表情:囧  
       大堂经理和保安都去劝耗子夫妇,过来办业务的没人管!一拿着存折过来取工资的老太太很生气,冲到耗子夫妇跟前开骂:你的x是金打的?给金xx操了?生xx孩子?看你一脸薄命相!生了也养不活!养了也活不大!耗子夫妇惊呆了,反应过来,耗子妇大哭,耗子夫想打人。老太太腰一叉:你打!养老送终就靠你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大堂经理用恭迎老佛爷驾到的姿态,把老太太迎到贵宾窗口,小姑娘继续等叫号,耗子夫妇含泪离开,因为老太太说了:我一身都是病!想送我去医院吗!上次花了十七万!(直播人:某行某支行理财经理,上午发生的事,忙,才说完~) 』

【我评】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手段也需要不对称——开玩笑啦,正经的意思是我已多次表达的思想:在家庭(主要是男婚女嫁时)、社会、国际诸项关系中,不但要防小人,更要对“一条烂命”加以足够的警惕。近来法国和俄罗斯在打击IS过程中遭遇的血腥报复,就是明证。
posted @ 2015-11-29 8:39 Sunday sslab 阅读(590) 评论(0)
《澎湃新闻网》转载一份《情况汇报》——
       『分局反恐大队:
              我所辖区龙昌街105号有一家服装店,该店的招牌及服装含有ISIS标识。我所孙伟平所长发现此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带队到该店进行详细检查,该店主已于今日14时自行将其店招牌拆除。我所民警随后将店主带回所内调查,经查,该店主名叫陈红(女,35岁,广东惠州人,身份证弓码 4309221…24,联系电话130…3),其店在工商执照上的名字是红燕渲服装商行,据其自称店内ISIS的标识取的是“意思意思”的简称。目前,我所暂未发现陈红与恐怖组织有关。
              我所将继续跟进此事件,如有新情况将立即上报。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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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评】小老板不知是无知还是我行我素,也忒太出格了,确实应该敲打她一下。这也是为她好:以防真的暴恐分子半夜敲门来接头。另一方面,鉴于风起于青萍之末,稽查是警察的职责所在;而且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不可“意思意思”。

P.S.

1.IS是活跃在叙利亚和伊拉克的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的英文简称,该组织前两年曾用过“伊拉克和沙姆伊斯兰国” 的名称,当时的简称是“ISIS”。


2.我在江宁时,东山镇上有家[XES]饮品店,学生们都叫它“SEX”。其实“XES”影射“小意思”,与上述ISIS有异曲同工之妙。

posted @ 2015-11-28 22:44 Saturday sslab 阅读(549) 评论(0)
年末了,一些拖了许久的事(除了写作)需要做个清理:能收尾的赶紧收尾;“剪不断理还乱”的,就明“春”请早。此外,入冬以来,血压蠢蠢欲动;今天还没来由地突发了眼睛充血。以上两个原因,使这个月(以及下个月)的写文注定要变成有一搭呒一搭的敷衍。

在需要收尾的工作中,有一项是喝咖啡的定式化。好在经过对照求证,可以认为餐后喝咖啡对于血压的提升作用并不明显,所以我放心地进行了深化的探索。

夫人从外国朋友家里讨了他们家里常备的4种咖啡粉(磨碎咖啡,不是速溶的)来试喝。其中一种“Chameleon(变色龙)焦糖调味咖啡粉”香味怡人,夫人和我都很喜欢;用以飨客,客人也都喜欢。扫描条码,知是瑞典出品。经查网,间接了解美国德州有『奥斯汀Chameleon咖啡店』。这家店的主席兼CEO说:早上宁愿喝加热过的顺滑Chameleon咖啡,而非高温萃取咖啡。我上淘宝查找,可惜没有经销这种咖啡的店家。

我买来星巴克各种口味的速溶咖啡,意欲体会咖啡加了焦糖以后的口味变化。可是品之只觉满口过度的奶味(与同牌原味咖啡比),我在“变色龙”中辨出的焦糖味、奶油香草味和一缕酸味,这里统统欠奉。一气之下,把4盒速溶咖啡送了人。

转而上淘宝查找替代品,见DUNKIN DONUTS(“甜甜圈”)有一种“焦糖咖啡蛋糕”口味的咖啡粉。惜乎的是,这牌子的货都是美国直销的,在这里喊价116至120元/340克——这远远超出了我的心理价位。

上次已说过,我将会改饮意式咖啡;在此之前,“焦糖调味咖啡”等等仅是一个过渡。既如此,我也不必苦心孤诣地去觅宝,自己调配兼玩玩也不错。

稍加查询便知:焦糖与酱油着色用的“焦糖色”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不可混淆。用于咖啡调味的应该买糖业公司出品的黄糖,但那洋玩意儿只“黄”而焦的程度不够,我遂决定自力更生做焦糖。

沈潋烹制红烧肉时都是自己炒糖色的;我就向他讨教了熬制工艺。然后,反复观摩电影《焦糖》开头的那段情节,以求根据颜色掌握“焦”的上限。与网上的介绍不同的是,我让熬好的焦糖浆在锅里冷凝成块,然后捣出来,放粉碎机中打成细粉。

最后,按照咖啡10份∶焦糖1份∶香草粉0.5份的比例调配。试验结果(虽然不愿承认)是:很失败,完全不是那个香味(嗅觉上的),还得乖乖掏钱买美国咖啡。囧!
posted @ 2015-11-27 22:19 Friday sslab 阅读(590) 评论(0)
【题解】这篇议论文是年中写的初稿,因来不及在“有效期”内完篇,不得已而成为“留中”的267个题目之一。今天(20151120)是“国际儿童日”,我翻出草稿,咬咬牙对自己说:务必在午夜之前贴出;如若完不成,“关夜学”,写完了才能睡!

从20150617开始,微信上无端掀起一场突发的讨论:『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起先我以为是水军们为了掩饰什么事件而使用的声东击西之计;后来才知道这是某家婚恋网站的营销活动。但是,既然相关话题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说明这的确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为此,我来“晒晒”我的观点。

一.过高的期望
反对者说,拐卖案件,关键是提高破案率。提高了破案率,就河清海晏了。问题恰恰是,现在的官和警,他们偏偏做不到这一点——即使有很大比例的受害家庭倾其全力(出人、出钱)协助查找,破案率依旧不能使社会满意。在此前提下,你要么干等着,要么自救。
P.S.
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反对严格管制枪支,说『问题在于心理健康』。
【我评】又是一个“只要…就…”的复句。“问题恰恰是”,谁能保证谁的心理是健康的?

自救的办法很多,比如拓展和强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用私刑杀鸡儆猴……今有一些人呼吁依靠加强刑罚的办法,可以认为是众多自救尝试中比较中规中矩的办法,至少没有走极端。

二.法律首先要让坏人害怕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应知控制局面的关键在于“势”——1937年,一个排的日本兵就能把几千国军押到江边处决、4个鬼子兵便大摇大摆地“接收”一个县城;可是到了1943年,小日本还有这点胆气吗?所以,保持高压态势,是控制舆情的正道。

同理,罚当其罪,是法律产生震慑力的关键。有了震慑力,才谈得上迫使潜在的犯罪分子害怕、收手。

三.被低估的罪恶
有些人“心太软”,一当有人呼吁死刑,他们就以法律的名义高呼维护罪犯的生的权力。具体到拐卖儿童罪,他们更是坚持“罪不至死”的观念。真是“罪不至死”吗?我不知每一个就“罪”论“罪”好人想过没有:一个孩子被拐,就是3个家庭的破碎。造了这个大孽的凶手不死,却让受害家庭的老老少少当场哭死、过后寻死或者终生痛死,这公平吗?

其次,你让这六至十几口苦主和他们的亲戚朋友怎么再能相信法律?怎么还会拥护和谐社会?

再次,这些直接受害者失去了希望和信念,极易发生愤怒转移:轻则轻则牢骚腹诽(可以视作一种变相的抗议),重则犯科生事——这些都是次生灾祸。

最后,大量国帑被耗费——据《法制日报》报道,解救一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平均花费在2万至3万元,团伙案件需要几十万元,重大团伙案件有的甚至需要上百万元。目前全国大部分省级公安机关无专项经费。

所以,对拐卖儿童罪行的危害性,有必要重新评估,对相关的量刑,也有必要予以修正。
P.S.
1.现阶段的中国几乎没有私刑,苍生受难要么拜求神明,要么依赖法律。神明、法律不给力,还能靠谁?在旧中国,为什么“拍花贼”还算不上太猖獗?私刑的存在是一个重要因素。我虽没听闻周围有打死“拐子”的实例,但可证明私刑的存在——自我上溯4代,我们沈氏族里曾有人拷打一个惯窃致死,最后听说是私了了……有朝一日当被拐儿童的家庭挺身维权、“拍花贼”被私刑翦除之时,我们应该怎样表态?——别说我是杞人忧天,请看看这段史料——
       『@一毛不拔大师 :“如果你的孩子遭受XX罪行,你会接受凶手不判死刑吗?”这个问句过去在美国总统选举里常用,杜卡基斯还就歇在这,直到有一天有个候选人回答:“如果我的孩子遭受这样的罪行,我会亲手杀了凶手。但我们组成国家、政府,建立法制,是为了设立一个比我们个人更高的存在,而不是任由个人的正义和复仇心泛滥。”』

2.据20151123《京华时报》——
       『男子因妻子被强奸上访被拘 砍死强奸者获刑无期
       因认为妻子受胁迫被同村邻居冀X3次强奸,报案后冀X却被先抓后放,此后夫妻进京上访,回来却被公安拘留,河北省涞源县一农民毕志新在找冀X要说法时将冀X杀死(京华时报8月5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毕志新一审被保定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冀X亲属14万余元。』

【我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受害人的愤恨超过临界线以上时,虽严法峻刑也难以彻底防范私刑。20151123追记)



四.坏人害不害怕?
如果破案率过低——贪婪易使少数人萌生犯意,而相对低迷的破案率又诱使这类人从起意走向实际犯罪。假如公安部门下达“拐案必破”的死命令,你说犯罪分子是不是多了一重顾忌?

如果惩罚力度嫌轻——干成一票,发一笔横财;干砸了,“大不了”吃5至10年牢饭。请换位思考:这对那些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是震慑还是诱惑?

五.法律修订要与时俱进
针对如何卓有成效地治理拐卖、收买儿童罪行的问题,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回答“此项罪名的罚则要不要、能不能提高”的问题。

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都受国情制约:拥有武器,在中国是重罪,到美国却是合法的。在美国,酒后驾驶的法律同样适用于药后驾驶。然而我国的“毒驾入刑”已呼吁了多年,至今仍处于『有望尽快出台』阶段。但是无论中外,当公民痛感某条法律的震慑力不足时,自然而然地会呼吁修订法律、加重惩处。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鉴于拐卖儿童危害巨大,建议应该依法从严惩处人贩子,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坚决依法适用死刑,以起到震慑作用。

六.不靠谱的诉求
由于这次关于拐卖处死的提议是几个外行掇弄的,因此显得很不专业,煽情的成分居多。这种形左实右的口号从一定意义上说,损害了这个议题的严肃性——有人指责『一个个好像被邪教洗脑一样!』我认为有理。所以,“一律死刑”和“一律无期”的建议是无意义的。
 
七.我的提案
其实,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已经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事实上,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我国并非没有先例,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5人领受死刑。 

鉴于已有明文规定“罪行特别严重”应该处死,那么现在要做的事情就只是把“特别严重”这个定性明确化——如果把“只要孩子不能完好无缺地回家,就属于罪行特别严重”这句话写进法律,那么其震慑作用肯定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八.帮坏人算笔帐
抛开那些迷了心窍的“该死的鬼”不谈,提高拐卖罪行的罚则,至少能阻止很多可发生可不发生的犯意。

比如某个道德有缺陷的人,见到孤单一个小孩,他会不会顺手牵“羊”?此时法律的震慑力就体现出来了:想到5至10年的徒刑和想到一枪毙命,哪个更让他把犯罪的念头缩回去呢?如此一来,不管是生手还是惯犯,都不得不正视这条路的终点.

九.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处罚力度应逐步加重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收买被拐卖儿童,对被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草案二审稿拟将现行刑法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或将一律被追刑责。

陈士渠认为,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儿童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我个人对这一修改是支持的。加大对收买儿童的惩处力度,对于收买行为具有强有力震慑作用,长久来看可以减少需求,从源头上减少拐卖儿童的发生。”
“从最早的可以免于刑责,到一审时可以定罪免罚,再到现在的可以从轻处罚,不能减轻不能免除,实际上是一个处罚力度不断加重的过程。”参与刑法修正案修订审议的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说,从两次修改的内容看,对于收买儿童的罪名处罚力度实际上在不断加重。
P.S.
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修正案规定: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从轻处罚“肉参(香港俚语,指被掳走的人)买家”这一点,我是这么认为的:只要破了案,买孩子的人家就已经受足“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罪”。所以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宣传,重点放在“人财两空”上,然后,看看拐卖案发案率的升降再议。

十.一则报道的启示
据20150618《广州日报》——
       『双胞胎哥哥借人脸识别技术找回被拐20年弟弟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2008年,当年万先生的大儿子万双龙大学毕业,他便把万双龙的毕业照发给公安部打拐办。
       而正是这张照片让他寻回了走失二十年的儿子。由于万双龙和万双健是双胞胎,长相相似,于是河源警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找到了一个和万双龙长得相似的人,而这个人恰好就在河源一公安分局上班。』

这就催生了一个比DNA普查可行得多的打拐措施:由有关部门牵头,派志愿者为每一个儿童拍摄肖像照(每年数次),统一存档。这项工作无须经费——只要有人组织,全社会将会有数不清的人愿意参与。

十一.恶劣的论战法
1.@罗昌平:死刑从来慑绝不了犯罪,却可以为冤案开启另一道大门。
【我评】每当看到有人抛出这句屁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是诡辩术中相当狡黠的一招:栽赃——先虚构对手的一个诉求,然后煞有介事地告诉大家:对方的诉求是实现不了的,所以是错的。问题是哪个白痴说过要靠死刑来“慑绝”(辨家杜撰的词汇,假定它的意思略同于“杜绝”)犯罪?

这句糊涂话若变更主语,可以派生出更多混帐判断来:“法律从来慑绝不了犯罪,却可以为权力寻租开启另一道大门”、“教化从来慑绝不了犯罪,却可以为狡辩开启另一道大门。”、“道德从来慑绝不了犯罪,却可以为偏袒开启另一道大门。”……
P.S.
上引屁话还有一个分支,曰『法律遏制不住贪腐』,这完全是闭着眼睛说瞎话 !『法律遏制不住贪腐』的事,只是现阶段中国这个社会封建主义社会的暂时现象;只要坚定地明正法典,决不虎头蛇尾,你倒看看还有多少不怕死的官儿有这个胆量“前赴后继”!

2.@怪兽远征:对强奸罪量刑过重,会导致灭口,这依旧是被证明了的。那买卖孩子就枪毙,对孩子真的好么?

【我评】首先,这个“灭口”的命题是臆测,根本不曾得到证明。只有中国的无聊文人才会不负责任地谎称『是被证明了的』。其次,这个类比不伦不类——强奸犯起杀心是在犯罪既遂或无望之时,拐卖犯会在什么时候起意杀人?你想说他在卖不掉孩子时会杀人灭口?那也不对啊——彼时他要杀的除了肉参,还有一干知情者,他杀得过来吗?!

3.特约研究员陈XX表示,『必须从源头上缓解市场需求』,也就是买卖儿童合法化——不过在他嘴里“研究”出来的是『不妨换个名词吧,叫“儿童权益转让”、“父母资格转让”』。他认为,这样『听起来冷冰冰』,但『舍此之外,并没有好的出路』。

【我评】对于这种脑残,搭理他就是抬举他,所以不必兴师动众地批驳他。我只问一句话:各种不敷满足的『市场需求』多着呢:“熊猫血”、人体器官、贫困地区的女人、富人的SM对象……是不是都『必须从源头上缓解』呀?
posted @ 2015-11-20 23:54 Friday sslab 阅读(593) 评论(0)
夫人喜看《读者》,家里各到各处摊的都是。我基本不看,理由是它们大大地伤害了我的自尊心——刊物里的每位作者都比我睿智、大气、博学,每篇文章都在深刻、清新、雅致等方面胜过我的涂鸦……

直到昨天,老天指引我拿起一本,随手翻开一页,浏览到一篇人物特写——
       『1960年夏天,刚当选日本艺术院会员的作家并伏鳟二,发表了一篇名为《母亲》的文章,追忆在故乡广岛乡下的母亲。文中有段对话——
       “鳟二,人家说你在东京写小说,照着什么写呀?”
       “……不过是看看山水风景或史书里的故事,听听周围的传闻,自己心里想的、社会上看到的,也就这些吧。”
       “那也得有个样本照着不是?”
       “书看得多了,总有法子。”』

我顿时释然:他说的这些,正是我的写作范围和写作方法。原来世间也有像我一样“随便拓拓”(指写作由头,非指态度)的前辈作者,这来我就不需要自惭形秽了!

并伏鳟二写过一头熊,盖以自况——
              雪炸裂于山峰
              雪倾泻而下
              坐在倾泻而下的雪上的
              是熊
              它挠着朝天的鼻子
              安闲地
              仿佛是在吸烟的样子
              一只熊在那里

我把末句改成“一个人独自在那里”,觉得活脱脱就是我辈生活的写照。
posted @ 2015-11-17 22:19 Tuesday sslab 阅读(671) 评论(0)
据《Daily Mail China》——
       『美国Odditycentral网站8月24日报道……老夫妇安(Ann,81岁)和肯·弗莱德里克(Ken Fredericks,85岁)于1955年8月19日结婚,当时安的祖母做了一个三层的水果蛋糕,最上面一层至今仍保存在金属罐中。安说:“每年我们都会拿出蛋糕,浇上白兰地然后吃下一块。”
       安还补充道:“每个人都对此事感到惊讶,我们的孩子也无法理解我们还在吃60年前的东西。但相信我,蛋糕和白兰地一起吃味道好极了,而且我们从没得过病。”
       据悉,在老夫妇结婚的那个年代,水果蛋糕在婚礼蛋糕中非常流行。安的祖母在婚礼前几个月就做好了蛋糕,还用硬壳包好,以免水果汁流出。安表示,虽然蛋糕变黑了,但只要妥善保管就能一直留存下去。她还说,这块蛋糕已经不仅仅是一块蛋糕了,而是他们60年婚姻的见证。』

【我评】跟我讲亚硝胺的,请读读这篇“旧闻”先!
posted @ 2015-11-16 20:30 Monday sslab 阅读(543) 评论(0)
今年的11·11,我有5件商品要买:4件是几元、几十元的小商品,只为店家发了5元钱的优惠券,不用白不用,因此延迟到今天“轧闹猛”,也是捧个场的意思。“大”商品只有一件:奥克斯破壁粉碎机。在标榜“可以打磨芝麻酱”的同类机型中,这次它的优惠力度最大(降价三分之一),故而选它了。

在午夜早早地填写好购物单,零时一过,不等店主修改售价,就下单(当然订单上的成交价是折后价)。很顺利地买到了主要目标。1分钟以后,在购买第二件商品时,跳出的对话框是淘宝网的公告,大意是让剁手党耐心等待,『我们就是挂水也要……』

我断断续续地买齐5件商品,用时30分钟。在前29分钟里,浏览器一共断脱/重开6次。它不断向我哭诉:『呜呜~浏览器遇到意外崩溃了!』

本次“过节”,最不愉快的经历是订购一部“纽曼”老人手机(夫人帮人购买的):我不久前光顾过的那家店没货了,就找了北京的一家有出货量的店铺(别家都是零交易),并领了他家的5元优惠券。我对夫人说,不如让她们等十几天,原价98元,便宜5元也是不错的。算盘很如意,孰料结果却十分悲哀:那家突然提价到128元;抵扣优惠后我还要多付25元!这也太流氓了吧?本人欠奉,另找一家安分低调的。从前常州乡下人怕南京人,有“南京大拐子”的说法;社会发展这么多年了,大拐子已名不副实,而几许“京油子”却还不甘心被赶出历史舞台……

P.S.
1.今天下午,第一波“节货”已送达,有焦糖糖浆和无纺布过滤袋(杭州发来的)——不问可知,都与喝咖啡有关。两个快件都是“圆通速递”送的,这家不弱!

【延伸阅读】据20151112《四川新闻网》——

        『今日上午10时许,家住成都青羊区的赵宇收到了他的“双11”包裹。然而,在赞叹快递速度的同时,他更多的是震惊——昨日下午,赵宇在天猫花339元网购的电脑硬盘,竟变成了5块小瓷砖。而在随后与商家的交涉中也遇到了不顺,无奈,赵宇向警方报了案。』


2.我在当日第一分钟购买的“破壁机”,11月24日就运抵韵达快递长宁区西部公司,然后就一直积压着;我一天一次查问(总以为“今天应该到了”),后来自己也不好意思(?)了,就随他去吧。直至2日晚上,夫人回家时被快递驿站主-小店老板唤住,告知“快件”已到。

3日傍晚,华灯初上,我在散步时看见午潮港水岸绿地上堆了好大一摊分拣好的包裹,快递员倚靠着一棵树休息。我估计他今晚是不会挑灯夜战的,若所料不错,那么他就只好伴着这些邮件露宿一宿了——我马上记起:再过4天就是大雪节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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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5-11-12 16:45 Thursday sslab 阅读(589) 评论(1)
我近来每夜零点一过,必做的一件事是『领淘金币抵钱』——《淘宝》每天都会向会员发放30个金币的打赏。刚才领取了最新的一份,淘宝就告知:『已领37天,明天可领30』。美其名曰“金币”,其实每个只抵1分钱。不顶吃不顶穿,不过倒也颇好玩。我往往等不到“明天”,一过零时就迫不及待地领取“今天”的一份。

从每天5个开始,见天增加5个,至30个封顶;为此我自号“三毛”。已积累了1400多个,居然还乐此不疲。此外还有『赚更多金币』的机会,不过那要拖牛落水了,我不屑为之。三毛钱虽微不足道,毕竟是每一天开始那一刻的一道金色的闪光。另一方面,当我付出几百个金币抵扣某件商品的货款时,会顿觉这东西“便宜”!何况,这样玩玩不伤脾胃、不需要出卖什么,至少比传说中的“五毛”体面一些。

【延伸阅读】我对五毛们的行径一无所知(说句笑话:想赚这钱也投靠无门),不知是否同下文提到的这些人属于同类——
       『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一个很不起眼的大楼里,数以百计的工作人员在“因特网研究机构”中不分昼夜地倒班,每班工作12小时。但与其名称恰恰相反,这里所从事的主要是造假而非研究——在这里,他们秘密地设置了数以千计的伪造的Twitter、Facebook以及其他社交媒体账户,以蛊惑公众舆论来反对西方。人权人士契可夫说:“莫斯科希望利用“网络巨魔”大军的攻势扶植海外不同政见,因为这不是一个由克里姆林宫控制的领域,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对此穷追不舍的原因。”
       一名曾在该机构工作过的“网络巨魔”布克哈德说,该机构中的有些成员是“狂热分子”,但大多数人“都是一些只是想要赚钱的年轻人”。他说:“他们在政治上是如此无知以至于普京和欧巴马……对他们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布克哈德说,“网络巨魔”平均每个工作日要对新闻报道跟贴50次。每个博客写手都要开6个脸书账户,每天至少发三个帖,并且至少在群内进行两次新闻讨论。每一个帖子都需要包括精确的关键字和标签,以供搜索引擎使用。』
posted @ 2015-11-12 1:40 Thursday sslab 阅读(63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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