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话评论(54)

据20170419《钱江晚报》——
       『1月21日中午,杭州王女士在自家单元楼门口丢失了一枚钻戒和一枚黄金戒指。通过监控,她确认是社区居民顾大伯捡走了……可第二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顾大伯归还了金戒指,但另一个戒指因为觉得是假的就给扔了……王女士很气愤,认为顾大伯是故意不还,想占为己有。三天后,她起诉到法院。4月20日,这个案子在杭州上城法院开庭审理。
       顾大伯……说,那天自己从理发店出来,捡到两个戒指。“其中一个真的很不起眼,就是不锈钢的,中间一点点玻璃,顶多五块十块小女孩玩的那种便宜货,所以顺手扔了。还有一个虽然不起眼但可能是黄金,所以我就犹豫了一下没扔。”
       王女士……说:“这个戒指在晚上很有光泽的,怎么会不起眼?我把手机里以前佩戴的戒指照片给周围的人看,没人相信会当垃圾一样随意丢掉的。这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你就是不愿意还给我。”
       因为顾【报道写得不用心】女士不愿意调解,法官表示将择期宣判。』

【我评】“顾大伯”是个赖汉。他的逻辑也令人齿冷:既然以为钻戒是『顶多五块十块小女孩玩的那种便宜货』,那么为什么没想到金戒也是“顶多五角一块小女孩玩的那种便宜货”?反过来说,既然金戒『但可能是黄金』,那么为什么没想到钻戒“但可能是钻石”?

退一万步说,假如他当场真的这么思考的,那也是不当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属于咎由自取。究其根源,皆因国人的思想常被“我以为”的偏见所左右。普遍习于大胆假设,鲜见有人小心求证。借用牛群在“小偷公司”里的一句词儿并稍加改动:『警察同志,主观主义害死人啊!』
博主上一篇:«两招治“黑飞”
博主下一篇:»常州三处古巷陌潦草游(三)
posted @ 2017-4-20 23:49 Thursday sslab 编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