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王明”与Ball-point pen
作一番查考并写下这篇小文,为的是重申一个真理:看网上文字,必须打好足量的防疫针,就像买古董一样,首先把它们一律视作假货;然后,假如你高兴或感兴趣,再慢慢考证它们的价值。
话说中共党史中有一桩无头公案;《党史博览》刊文这样记述其简略过程——
『1974年3月,王明在《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徒行径》一书中披露,毛泽东曾强迫他住院治病,“然后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李富春,指示主治医生金茂岳用含汞的药物逐渐毒害”他,对此史学界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找到能反驳王明的确凿史料。』
2009年,有人披露——
『令人惊喜的是,笔者最近从民间收藏者赵XX手中发现的当年中共中央调查“王明中毒事件”的原始材料,成为可以澄清这一史实的最确凿、最有力的证据。这批原始文献主要有:
……
二、1943年6月30日的《为王明同志会诊记录》,16开,连封面共15页。圆珠笔记录稿……
六、1943年8月的《王明同志现病临时诊断和今后治疗初步意见》。12页,16.7cm×29.2cm。圆珠笔手书。
……』
我为什么摘录了这两件证据?皆因其中都注明了材料的书写工具是『圆珠笔』。仅凭这个漏洞,不管收藏者如何宣称这批文件是由某人『秘藏』的,我都有理由怀疑它们的真实性!
我怀疑的理由源于Ball-point pen(这种笔的原名)的商品化(不是发明)沿革——匈牙利人拉兹罗·约瑟夫·比洛试验成功新型圆珠笔。他在阿根廷政治避难其间于1943年7月10日重新申请了专利。1944年,芝加哥商人雷诺买下专利,次年Ball-point pen开始投入市场。香港利丰行把这种笔从美国输入香港时,迎合时代潮流,突出其能写很多字的特点,以“原子”命名。
由此可见,1943年6月和8月,圆珠笔还未曾量产,不知它在延安怎会得到那样的普及使用?
据说,上述收藏者希望将这批资料转让给国家有关收藏单位;对此,我提请有关单位要慎之又慎,千万好好地检验那些破绽明显的『圆珠笔』笔迹,以免闹出国际级的政治笑话来!
话说中共党史中有一桩无头公案;《党史博览》刊文这样记述其简略过程——
『1974年3月,王明在《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徒行径》一书中披露,毛泽东曾强迫他住院治病,“然后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李富春,指示主治医生金茂岳用含汞的药物逐渐毒害”他,对此史学界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找到能反驳王明的确凿史料。』
2009年,有人披露——
『令人惊喜的是,笔者最近从民间收藏者赵XX手中发现的当年中共中央调查“王明中毒事件”的原始材料,成为可以澄清这一史实的最确凿、最有力的证据。这批原始文献主要有:
……
二、1943年6月30日的《为王明同志会诊记录》,16开,连封面共15页。圆珠笔记录稿……
六、1943年8月的《王明同志现病临时诊断和今后治疗初步意见》。12页,16.7cm×29.2cm。圆珠笔手书。
……』
我为什么摘录了这两件证据?皆因其中都注明了材料的书写工具是『圆珠笔』。仅凭这个漏洞,不管收藏者如何宣称这批文件是由某人『秘藏』的,我都有理由怀疑它们的真实性!
我怀疑的理由源于Ball-point pen(这种笔的原名)的商品化(不是发明)沿革——匈牙利人拉兹罗·约瑟夫·比洛试验成功新型圆珠笔。他在阿根廷政治避难其间于1943年7月10日重新申请了专利。1944年,芝加哥商人雷诺买下专利,次年Ball-point pen开始投入市场。香港利丰行把这种笔从美国输入香港时,迎合时代潮流,突出其能写很多字的特点,以“原子”命名。
由此可见,1943年6月和8月,圆珠笔还未曾量产,不知它在延安怎会得到那样的普及使用?
据说,上述收藏者希望将这批资料转让给国家有关收藏单位;对此,我提请有关单位要慎之又慎,千万好好地检验那些破绽明显的『圆珠笔』笔迹,以免闹出国际级的政治笑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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