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中国情人节”的异议

今天七月初七,学名叫“七夕”,但被有些人鼓吹成“中国情人节”。我对这个野狐禅的“节日”有两条异议。

 

一.“情人节”的叫法相当不妥
在汉语词典里,“情人”一词是中性的,指相爱中的男女的一方。问题是在词典之外,“情人”多少与“情夫”、“情妇”有些儿牵连。比如“他(她)有个情人”这句话的含义,绝不是说他(或她)与某女(或某男)有正当的相爱关系。谓予不信,不妨做个实验:当有人对你说“他(或她)有个情人”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他(或她)交了一个异性朋友”呢,还是“他(或她)在正常交往的对象之外又勾搭了一个异性”?——此处可以有掌声,但不可用范冰冰的『内心足够清纯美好论』来搪塞我!我反对的理由就缘于此:青年男女,怀着童贞和爱意与异性相处,却被定义为“情人”,岂不悲夫?!我主张,应该把它改成“爱恋节”或“爱慕节”或“爱情节”。
P.S.
顺便指出:“爱人”这个称呼也有些莫名其妙——词典解释,它既可以指恋爱中的一方,也能用于结婚后的一方。像这样用昵称来模糊男女(现在还有男男、女女)二人的明确关系,不免让正经的夫妻关系也蒙上了一层暧昧的粉色。

 

二,依附的日子不对
近年来,电商发动了好几轮“造节运动”,许多以卖货为目的的新节日相继出笼。其中穿凿附会的有之,如“11·11光棍购物节”、“8·18苏宁易购店庆节”、“8·28闺蜜节”、“4·18放肆一把节”、“3·7女生节”……无中生有的有之,如“10·20疯抢节”、“12·21大抢节”、“8·14撒娇节”……

 

而“中国情人节”,则是一个用移花接木手法制造的烧钱节。但是,这个日子包含着两个尴尬。首先是它生不逢时:遭到8·14、8·18、8·28的围追堵截,商业收益恐怕不会太大。还有就是它诉求错误:拿一个一年见一回的故事来比喻爱情太悲观了吧。你说不?那就改成清明节吧——白娘子“千年等一回”初会许仙,那爱情岂非更坚贞?

 

或问:那么你说哪一天妥当呢?这是一个较大的话题,需要另文论证。这里我先把结论透露一下:我赞成有些文化人提出的以上巳节来承载和彰显爱情的意见。何为“上巳节”?看过电影《五朵金花》的人,都知道大理有个“三月三”盛会吧?这就是上巳节的余韵(汉以后,上巳节固定在夏历三月初三)。在古代的『上巳节活动中,最主要的活动是祭祀高禖,即管理婚姻和生育之神……从这种意义上说,上巳节又是一个求偶节、求育节。』经这样一考据,“三月三”不是更合适的日子吗!

 

【鼓动】:有头脑的少男少女,大家共同努力,齐心推举“三月三”为法定的中国爱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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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5-8-20 23:37 Thurs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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