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巴”狼

上周与几位经年未见的老同事小酌叙旧,筵开“新梅龙镇”,事先定的团购套餐,五人一桌,连点心和酒水,共花费230元——在如今的南京西路上,想这样便宜地吃一顿,是极难的了。席中有位老哥,以前家住老梅龙镇对面的公寓里,是那边的常客,对这家的菜肴是足具资格点评的。我们一致认为:几道菜品均达到了厨房出菜规格,并无显失水准之处。用一句行家的评语来说,叫“还可以吃吃”(我以前谈到过这句话)。内中有一只“酸辣汤”,特别可口。我那老兄说:“假使里厢加几根火腿丝,可以达到六十几年前的水平了。”

 

夫人心好,有了好吃的要跟姐妹们分享信息。谁知她的四妹次日回答:网上去查了,见评价很差,决定改到“有名”的旋转餐厅去吃。我听了夫人的转述,不禁摇头苦笑。

 

现在有帮自诩为吃客的户头,也想玩一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豪迈,各种媒体上的各色排行榜,哪儿哪儿都有他们。可是,吃局这行门道,是要吃过,才有绝对标准;要从前吃过,才有相对标准。黄口小儿,不知过去未来,凭什么“粪土当年‘燕宾楼’”?

 

可笑我那位小姨,不听老人言,偏要相信网上的耳食,以为“别人嚼过的馍”才有味道。要怪也只能怪她没生个吃好食的命。叹息之余,也想为品食界提供一条行规:今后,凡未满一甲子功力的摇唇鼓舌者,一律扫地出门,不准他们冒充大“嘴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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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4-6-24 0:44 Tues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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