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话评论(46)

在《快播》的案庭审中,出现了近乎一面倒的控辩。据20160108《泡泡网》——
       『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快播及其高管……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快播高管坚称无罪。CEO王X以快播是一家技术公司,不生产、不发布、不传播淫秽视频,且内部有防范非法视频的“110系统”为理由,对公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
       在昨日公诉人举证环节,快播方多达10人的辩护律师团队在与公诉人的言语交锋中屡占上风,对关键事实的质疑和反驳多次直击要害。』

【我评】公诉人不称职,简直太露怯了!他们需要做的,不是诘问“你们明知自己的技术已经被网民利用,明知已经很难监管,为什么你们还不转型?”——这种黔驴技穷的盘问法不就是反过来帮被告证明他们只是监管不力的小过失吗?!该案攻防的关键是,必须从“主观犯意”入手。对于被告以『快播提供的是技术,技术不会去顾及视频本身是什么内容。更确切的来讲,快播通过相关技术和工具搭建了一个广义的视频平台,但自己却不生产内容,这和提供商家工具和平台的淘宝颇为类似。』、『和快播播放器一样的还有暴风影音等等,还有鉴定人用的完美解码,市场上还有各种各样的播放器。给快播播放器扣上所谓的涉黄帽子,是不合理的。』和诸如此类的借口为自己开脱的可能性,事先早就应该预料到。反驳也是顺理成章的:“曾经有好几家公司造‘工具’;别家的工具是通用型的,而你们出于便利播放淫秽视频的目的设计了工具的一系列属性。当你们的工具销路大大好于别家的时候,你敢说你不知道那些人付了钱以后拿工具去干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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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6-1-10 21:24 Sun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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