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孝道的观念和践行

在我的观念中,把孝行分为四个方面,每方面的分量差不多重——

一.如果上人在养老保障方面发生了变故,作为长子长孙,要带头,包括一力承担,妥善解决经济基础问题。为了赡养费而闹到“柏阿姨”那里去的家庭,实质就是糊涂爷娘生养了一群枭獍!先母晚年因病卧床不起,我与夫人不事声张,每月补贴500元护理费。那时节,500元是我半个月的工资。

 

二.把“顺来”和“顺受”的交集扩展到最大——如果认定自己的父母是善良的,那么也应当相信他们的“顺来”之举都是出自他们的关爱(此处不讨论“逆来”之举)。要尽量“顺受”。不要计较方式,不要以自我意志作为拒绝的理由。我在年青时没有千方百计地接受先父的建议去学习印刷;后来经常有一丝歉疚之意。

 

三.在主要由自己创造生活基础的前提下,下人要活得平平安安、过得兴旺幸福。下人如果活得好了,不但让上人免除了担忧,还让他们在人前有自傲的本钱。而这,就是对长辈的最大孝行。我和沈潋通话时,经常相互叮咛的一句话就是“大家都硬硬朗朗的!”

 

四.下人把自己的下一代养好、教好,是最能投合上人心意的孝行!雍正之即位,坊间有各种演义;但大多数议论者都忽略了黄四子最高明的一着棋:养了一个好儿子,使得老皇上心甘情愿地要让弘历登上大宝。这才是康熙皇帝遗诏的核心精神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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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5-4-27 9:47 Mon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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