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苍南“临时工”城管事件

温州苍南灵溪上演了一出悲、喜、闹三位一体的活剧,“剧透”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4月19日上午9时许,城管在执法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一过路男子见状拍照→城管对该男子发起攻击,致其倒地吐血。激起民愤→气愤的群众围殴被警察上铐后控制在中巴车里的5名城管→城管被群众打伤后不能动弹→千人围困掀翻救护车→数百警察赶至现场,施放大量催泪弹催泪弹【注:照片显示,这批弹筒属于“退休回用”(2011年1月前有效),与“临时工”倒是相得益彰。】驱散人群,将被殴城管送至当地医院→城管局法制科长介绍说:“这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城管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公安机关已于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进行即时调查抓捕,目前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摘自《财经报》)』
 
对此事件,大V们纷纷发表高论。大致浏览了一下,听出的基调是:把他们作为恶法暴政的代表和缩影,认为“恶有恶报”,甚至欢呼『“打得好”!(摘自@五岳散人)』我不会这么幸灾乐祸,只坚持一条箴言:“盐打哪儿咸,醋打哪儿酸”!现在我们应该盘问剩下的那三个尚未休克的倒霉鬼,问题很简单,只有一句话:“谁让你们打人的?”

 

回答可能会有四种,我针锋相对地逐一建议处置的方略(在大清朝,这叫“上条陈”)——

 

一,是头儿的指令
没说的,法办下令的头儿;受伤者按职务负伤处理。

 

二,是看样学样,也想“讨个出身”
那是上岗前的培训没做好,应该查究上面那个法制科长。

 

三,是源于“忠诚”和“觉悟”
这个比较难办,因我没有经验。要么发展他们“火线入党”?

 

四,是一时“手痒”(说明这哥几个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
这个最好办:请他们看一场香港电影慰劳慰劳,让其重温那句台词:“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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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4-4-20 23:25 Sun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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