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话评论(26)

据20150808《凤凰网》——
       『女检察官杨斌……从广州市检察院“裸辞”。辞职后,想当实习律师的她,又一纸诉状将广州市律协告上了法庭。
       辞职后的杨斌想当律师,就得从实习律师干起。广州市律协规定,申请实习律师证,要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证明得从14周岁起,换过几次户籍就要出几份。
       当过检察官的她太清楚了:全国公安早就有联网系统,要看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一查便知。公安系统按几个按钮的事,却要当事人辗转五地来办,杨斌觉得这事太荒谬。何况从法理上说,公民没有自证的义务。
       杨斌决定把广州市律协告上法庭。
       有知情人称,广州市律协将杨斌的申请递到广东省律协,省律协的一位领导表态说,我们这个规定,“决不能在杨斌这里破例”。
       这位领导误解了杨斌。杨斌并不是希望“破例”,成为不用遵守规则的幸运者——如果仅仅是这样,她完全可以通过“找关系”解决——她是希望整个不合理规定彻底废除。
       用她的话来说,她不是希望给自己“开绿灯”,她是希望“彻底就没有红灯”。』

 

【我评】这符合我一贯提倡的社会道德底线:你有本事,就从根子上改变游戏规则;做不到,去求“教父”(不是普通关系,而是有能力扭转乾坤的大佬。参见《教父》);无处可求,就蹭蹭鼻子认了。非到万不得已,不要去顺应明知不合理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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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5-8-16 10:34 Sun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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