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做一篇“美国高考”作文

『巧合的是,昨天,SAT(俗称“美国高考”)亚洲考区也开考了,今年的题目是“那些一直待在同一个社区里的人们,比不断迁徙的人们更快乐吗?”』

 

这个题目需要做一篇论说文。我不擅长这种文体,且假设这是国内高考的一道作文题,勉力一试练练笔吧。由于我平日没有思考过此类问题,需要表达的意思不会多,因此不知能否跨过800字的门槛。

 

                                                                     叩问社区里的快乐
从前,比如在陶渊明生活的那个时代,人们向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归园田居》的第一首就描绘了这样的生活情景:“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当时的社会经济尚不发达,人们相互联络的必要性并不非常突出。另一方面,只要肯为劳动“折腰”,一个家庭的“方宅”里就能供应基本的生存所需。即使不善劳动而且花销甚大(喝酒也)如陶公者,靠着故友的接济,也能维持自给自足。所以在广袤的农村里,没有社区存在的经济基础。

 

再看园田之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交换,用于产品贸易的“集”发展成了“市”;有了“市”以后,必定就有“城”。于是,在城市里,一群群的人组成了“市口”和“街坊”——大致相当于现今的商业区和社区。在这样的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紧密型的,众人在雇佣、购销、婚配等方面各有交集和依靠,形成了共存共荣的关系。然而在同一座城市里,这一个社区与周边社区之间,则是人际关系的空白区。所谓“大隐隐于市”,大约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然而经过了几千年的演变,在当今社会里,社区的功能却逐渐变弱,重新退化为一个性质比较单一的“聚居区”。在社区住户的生活内容中,基本上没有邻里交往这一项。只有一些在干预力度强大的基层组织领导之下的社区——这里暂时不论这种干预是否合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才会偶尔举行几场吸引少数居民参加的、交际性的或公益性的活动,其余大多数社区中的居民乃至住在同一幢楼宇中的邻居,又“返璞归真”,回到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

 

所以,生活在社区里的人们要说到快乐,可以有许多原因和方式,却基本上不会是其所在的社区所给予的,也不大可能是他们的邻居给予的。换言之,经常迁徙的人,在获得快乐的来源方面,并没有什么损失。说“那些一直待在同一个社区里的人们,比不断迁徙的人们更快乐”,是没有依据的。相反,迁徙者在每一次“候鸟飞翔”的过程中,需要频繁进出不同的社区,并经常与不同的人打交道,他们反而有可能在此类交际过程中体味新的生活方式和结识命运促成的新朋友,从而获得不一样的、多得多的快乐。

 

P.S.
刚才“搁笔”时,正巧听到电视里在播送: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成后要收费,白天10元、晚上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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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4-6-8 21:58 Sunday ssla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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